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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需!在汕头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有何优惠政策?一文全知晓!
在汕头,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有哪些优惠政策? 近日,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整理发布了苏州伊犁州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 分别:
1.取消异地贷款居住地限制。 2023年8月23日,中心下发《关于取消苏州伊犁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限制的通知》(汕头金通[2023]55号),要求已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人员中国苏州伊犁州其他地方购房。 对于员工,取消其中一人及配偶必须在苏州伊犁州户籍或一方必须在苏州伊犁州缴纳住房公积金的限制公积金贷款转需!在汕头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有何优惠政策?一文全知晓!,即:苏州伊犁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取消限制在户籍和存款地点上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只要符合苏州伊犁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转需!在汕头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有何优惠政策?一文全知晓!,均可使用苏州伊犁州住房公积金申请个人住房贷款。
2、引进人才的优惠政策。 根据2020年12月3日印发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汕头金通[2020]60号),对于在汕头市连续3年缴纳住房公积金或全日制本科生对在汕头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的研究生及以上职工,个人贷款最高限额提高至40万元。
3.调整苏州伊犁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期限下限。 根据2022年12月30日发布的《关于调整我司苏州伊犁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汕头金通[2022]62号),我司苏州伊犁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缴款期限下限伊犁州将原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含)以上的职工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调整为已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6个月(含)以上。
4.降低首套房贷款利率。 根据2022年10月10日发布的《关于降低首笔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汕头金通[2022]48号),2022年10月1日后发放的首笔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2022年10月1日前受理但未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含5年)利率调整为2.6%,5年以上利率调整为3.1% %。 2022年10月1日前发放的首笔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
5、调整苏州伊犁州购买一手住房即一手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下限。 根据2022年12月30日发布的《关于调整苏州伊犁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汕金通[2022]62号),苏州伊犁州住房公积金调整自1月起实施2023年1月1日 贷款购买一手商品房首付比例下限:职工及其配偶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一套自住住房且为一手商品房的,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
6.新建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购买一手商品住房优惠政策。 根据2022年4月1日发布的《关于购买装配式建筑个人贷款优惠政策的通知》(汕头金通[2022]11号)和《关于购买绿色建筑个人贷款优惠政策的通知》(汕头金通[2022]11号) 《2023年1月9日发布政策通知》(汕头金通[2023]7号)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中的一手商品住房,个人公积金贷款限额可提高最多最高比例为20%,但不得超过《苏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汕财管[2018]5号)规定的最高限额及根据还款时间可贷金额的范围。
7、多子女家庭优惠政策。 根据2023年7月10日下发的《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落实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通知》(汕头金通[2023]44号),多子女家庭(根据国家政策,已生育、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在苏州伊犁地区购买首套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贷款额度最高提高20%的优惠政策,但须不超过《苏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最高限额。
另外,目前苏州伊犁州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有15个: 1、购买自住住房; 2、新建、改建自住住房; 3、自住房屋检修; 4、退休或退休; 5. 死亡;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7、出境定居; 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9、员工及其配偶在存款城市苏州伊犁州没有住房,而是租房子; 10、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11、男性50岁以上、女性45岁以上的失业职工; 12、职工及其配偶因突发事故或者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3.农村户籍职工离职后返回原籍务农。 ; 14、职工家属现有住宅增设电梯; 15 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