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担保责任的有效期为六个月。若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担保期限,则应按照约定期限履行;若未明确规定,则应根据以下规定执行:一般担保情况下,若担保人和债务人未约定担保期间,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的六个月。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合同含有约定的,依照约定期限实行,没有约定的,按下列的标准执行: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和债务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担保人担保几年过期
2、若在法律责任保证中,保证人和债务人未规定保证期限,那么债务人有权要求保证人独立承担保证责任,从债务履行期满后六个月开始计算。
3、如果合同规定的保证期限比主债务履行期限早或相同,则认为未约定,并且保证期限自主债务履行期满后6个月起。
4、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担负保证责任直到主债务利息结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作约定未知,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