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竞价是指对于申报的每一笔买卖订单,计算机交易系统根据以下两种情况生成成交价格: 1、最高买单和最低卖单相同,则该价格为成交价; 2、最高买单和最低卖单相同,则该价格为成交价; 2、当买盘价格高于即时披露的最低卖盘价格时,以即时披露的最低卖盘价格为成交价格;当卖盘价格低于即时披露的最高买方委托价格时,成交价格为即时披露的最低卖盘价格。最高买入价为成交价。
连续竞价阶段的特点是,每笔购销订单输入电脑自动撮合系统后,立即进行判断和区别处理:能完成交易者成交;能成交者成交。无法完成的,等待机会完成;那些已经部分完成交易的人会让剩余部分继续等待。
(一)全部委托销售完毕后,证券经营机构必须及时通知客户,并按照规定的交割时间与客户办理交割手续。
(二)客户委托不能全部完成的,证券经营机构可以在有效期内继续执行委托,直至有效期结束。
(三)客户委托未能完成的,证券经营机构可以在有效期内继续执行委托,并等待机会完成交易,直至有效期结束。
沪深证券交易所连续竞价时间
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时间为每周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4:57。深圳。采取连续招标方式,接受申报撮合。
每个交易日上午9点15分至9点25分,电脑撮合系统对所有受理的有效申报进行集中竞价。
当集合竞价结束、交易时间开始(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时,将开始连续竞价,直至收市。连续竞价期间,每笔购销订单进入电脑自动撮合系统后,立即进行判断和区别处理。能够完成交易的就完成,不能完成的就等待完成交易的机会,部分完成交易的就让剩下的部分继续等待。根据我国现行相关规定,在未取消订单的情况下,订单当天有效。如果股票被停牌,停牌期间的申报无效。